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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鐘宜華 黃勝強 男子刑滿後不思悔改,精心導演“一房多賣”鬧劇詐騙錢款37萬餘元。近日,江西省宜豐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、詐騙罪數罪並罰,判處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7年,並處罰金6000元。
  經審理查明,2009年7月,熊某曾因犯集資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當年,熊某分得宜豐縣塔下農場“水韻山莊”小區建房指標一套,因無錢支付建房費用,於2010年3月將該建房指標以3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李某。2011年至2013年間,熊某又將該套房以出售或合伙購買的方式,騙得劉某、熊某某、谷某等人共計33.7萬元。另外,2011年至2014年期間,熊某隱瞞其已將“水韻山莊”小區住房轉讓的事實真相,以該房作為抵押物,騙取張某3.6萬元。  (原標題:一房多賣 男子詐財37萬二進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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